海南严控食品安全 修订小作坊食品禁止生产目录




  市场监管总局《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2023版)》新增加可食用动物肠衣类别。该类食品工艺较复杂,生产过程控制要求高。

  食用植物油(食用植物调和油及使用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)★★◆、食用油脂制品

  人民网海口11月20日电(枉源) 11月20日★★■◆,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海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(以下简称小作坊)的生产加工行为,加强小作坊的监督管理,有效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,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》(2020年第8号)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》(国市监食生发〔2023〕61号)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《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◆★■,结合海南实际情况,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,现公布修订后的《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》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白酒、葡萄酒及果酒、啤酒、黄酒、其他酒[不包括其他蒸馏酒和米酒(醪糟)]、食用酒精

  1.原料可控性差◆■,生产环境卫生不易控制,易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。

  《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,禁止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食品★★■。

  《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◆■◆◆■★,属于禁止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食品◆◆★◆★★。

  《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,禁止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食品。

  包装饮用水◆★◆★■、碳酸饮料(汽水)、茶类饮料、果蔬汁类及其饮料、蛋白饮料、固体饮料、其他饮料

  1.食用植物调和油及使用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非海南地方特色、传统工艺食品■◆★。

  2.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》中对应食品名称予以更新。

  2■◆■.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》中对应食品名称予以更新。

  片剂■★★■◆、粉剂■■■◆◆、颗粒剂、茶剂、硬胶囊剂、软胶囊剂、口服液■★■■◆、丸剂■◆■◆◆◆、膏剂、饮料、酒剂、饼干类、糖果类★◆、糕点类■◆■◆■■、液体乳类、原料提取物★◆◆■■◆、复配营养素、其他类别

  2.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》中对应食品名称予以更新。

  《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◆◆★■■,禁止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食品。

  《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,禁止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食品★■。

  《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,禁止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食品。

  2◆★.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》中对应食品名称予以更新。

  2.食用氢化油、人造奶油(人造黄油)、起酥油等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高,且该类产品非传统工艺食品。